[ 前言 ]
宋神宗元豐二年 (1079),「一肚子不合時宜」的蘇軾,
由於反對新法,經歷了北宋文字獄「烏臺詩案」,
被控「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在任上被捕,
送往御史臺獄,羈押四個多月,僥倖得免一死。
元豐三年 (1080) 正月,蘇軾被貶謫至黃州擔任團練副使,
共四年又四個月,到元豐七年才離開。
在黃州的日子,蘇軾成詩二百二十首、詞六十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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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烏臺詩案」發生前三年,宋神宗熙寧九年 (1076),
蘇軾寫下《水調歌頭》這闋詞,
詞裡顯示作者在「退與進」、「仕與隱」之間的抉擇上,
還有徘徊和困惑的心態。
「烏臺詩案」死裡逃生後,蘇軾對人生開始有新的體悟。
這闋詞是貶謫後第三年,元豐五年 (1082) 的作品,
反映出蘇軾對人生反思後,
看破了名、利、權對個人自由的制肘,安於平凡的生活。
蘇軾對逆境的豁達源於哲學上的超越,
詞初讀易明,再讀之後就會開始有種種的疑問,
所以《定風波》這闋詞並不容易翻譯得完滿。
宋詞素來偏向抒情多於說理,更何況是哲思,
蘇軾的《定風波》是罕有的例外。
如果我們說《定風波》表達了蘇軾深邃的人生哲理,
那麼我們應該能夠說明《定風波》究竟是如何「深邃」,
不能夠僅僅用「深邃」一詞來敷衍了事,貶低了中國文學的價值。
[ 詞題 (小序) ]
這闋《定風波》在詞牌下有個詞題 (小序),
交代寫這闋詞的前因:
「三月七日沙湖道中遇雨,雨具先去,同行皆狼狽,
余獨不覺。已而遂晴,故作此。」
沙湖在今湖北黃岡縣東南三十里,
據蘇軾《東坡志林》卷一「遊沙湖」記載:
「黃州東南三十里為沙湖,亦曰螺師店,予買田其間。」
蘇軾當時為解決生活問題,在沙湖買田,打算自耕自食,
三月七日就是和朋友前往看田。
農曆三月,湖北是暮春,天氣多變,春風還有點寒冷。
所以歐陽修的詞中亦有提及
「雨橫風狂三月暮」《蝶戀花》。
小序裡提及「雨具先去」,
即是說蘇軾和同行友人亦知暮春天氣多變,
眾人本來是帶著雨具出發的,
可能是由於上午後一段時間都天晴,
眾人為免累贅,吩咐侍從或家僕拿雨具先行回去。
可是天有不測之風雲,人算不如天算,
結果「雨具先去」後就出現了一場突如其來的風雨,
出現了「同行皆狼狽」的局面。
蘇軾借這次「遇雨」事件,除了發揮文學家的才華之外,
亦發揮了蘇軾對人生哲學的領悟。
換言之,蘇軾不但用這闋《定風波》寫景、寫事、寫心境,
更在其中混和了人生哲理。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
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