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宗教》(四)

人類對「永恆eternity 這個概念,
用了很多不同的詞彙來代表,
例如「絕對Absolute、「神聖Holy
Tao、「真理Truth、「God
宗教和科學都是追求永恆的東西。
永恆的東西就是真理!

Nurturing  a   ‘nostalgia  for  eternity’
redeems  your  soul
for  it  carries  you  silently  towards  the  light

even  in  the  darkest  times.
( Stuart Wilde )

哲學家的「神」往往是抽象的「Logos
但基督教和天主教對「神」這個概念多了一個要求:
就是「神」必須曾經「和部份人類直接溝通」,
或者曾經「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有思考能力的人都明白,
無論是「抽象的神」還是「可接觸的神」,
都不會違背「宗教精神」[真、誠、愛、智慧],
否則「神」這個概念算是甚麼?
如果一個自稱虔誠教徒的人不奉行「宗教精神」,
或者對「宗教精神」不專一,
那麼他有可能對「神」專一嗎?

但部份充滿創意的基督徒和天主教徒,
喜歡口裡歌頌「神」,但並不追求衪的國,
而是追求享受,就是聖經所說的「眼目的情慾」,
肉體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名、利、權],
結果必然和「虛偽hypocrisy 或明或暗地眉來眼去!
這就是為何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說:
人對聖經都很有知識,但缺少聖靈。」
由於人心詭詐,所以很少出現低層次的虛偽,
我們日常接觸到的都是中層次以上的虛偽;
讀過書但教育不足的人有他們的虛偽,
虔誠的教徒有他們的虛偽,
而他們這些虛偽往往都是屬於高層次的!
「慾望」是絕大部份必然會經歷的心境,
但只有排斥「虛偽」的人才有機會接觸「神聖」,
行走在追求「宗教精神」的道路之上。

[應用範疇]

一般受過科學訓練或者明白科學精神的人,
都知道不少理論theory 有其應用的範疇。
在一個範疇內可以應用的「理論」,
未必能夠推而廣之,應用在整體之上。
要用普遍universal 這個字來形容一個「理論」,
得經歷千錘百鍊的考驗和批判。

不少讀社會科學出身,沒有涉獵過科學哲學,
不明白甚麼是科學精神的人,都喜歡稱自己做科學家。
其實社會科學和硬科學的分別到今天依然存在。
由於不少從事社會科學研究或應用的人缺乏了嚴格的思考訓練,
所以質素往往參差不齊,特出者和平庸之輩可以有很大的差別。
沒有涉獵過科學哲學的社會科學從業者,
常常喜歡告訴別人他們懂得甚麼叫做「客觀」,
姑勿論是 objective 還是 intersubjective
可惜他們連應用範疇這個概念都不懂,未免貽笑大方,
難以欺騙有識之士。

試舉一個心理學的現象來說明:
從研究有精神病的人所得到的知識和理論,
不一定可以應用在所有的人的身上;
同理,研究精神健康的人所得到的知識和理論,
亦不一定可以應用在所有的人的身上。
關於人性的假說hypothesis 尤其容易犯上這個毛病,
例如假設「所有人」本質上都是善良的,
所以「人人皆可以為堯舜」。
讀過科學的人或者挑選體育人才的人,
就會明白「門檻threshold 這個概念的重要性。
基督教和天主教的「門檻」很清楚: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哥林多前書 5:13》
佛家的「人人都有佛性」就完全避開了「門檻」的困擾,
所以和「佛陀難度無緣眾生」不會有衝突。
畢竟百分之五十的佛性和百分之一的佛性,是天淵之別!

沒有涉獵過科學哲學的社會科學從業者,
往往喜歡將科學精神scientific  spirit
科學主義scientism 混為一談,
企圖指出由於科學不能夠解決精神方面的課題,
所以在涉及精神方面的課題上,
「宗教精神」比「科學精神」來得重要,
完全不知道其實兩者都是來自同一根源。
遇上一個主觀的人堅持這種高層次的無知,
我們應該保持緘默,不必浪費唇舌。

即使是讀硬科學出身的人,
他們在科學範疇之外的事物上亦未必具備科學精神。
筆者遇過不少讀硬科學出身的人,
他們會先強調自己是一個科學家,
然後不是嘗試用另一個腦來和筆者談宗教,
就是用一些他自己也不願意弄清楚的詞彙來溝通。
一旦出現這種情況,
而對方又是一位愛面子多於愛真理的人,
當然是立即退出為上策。
愛面子多於愛真理的人肯定不會是具備一流智慧的人,
只可以從他的身上學習高層次的虛偽,不宜和他辯論。
不要以為讀硬科學出身的人一定是高層次的人,
如果沒有涉獵過科學哲學,
他們和讀社會科學出身的人完全沒有分別。
只有虛心及努力尋求共同的語言,
才能夠令不同層次的人溝通。
然而低層次的人往往會認為對方不夠虛心,
所以對這種低層次的人,亦不必浪費唇舌,
應該保持緘默。

如果我們認為宗教應該講求「悟」,
好像禪宗那般不落文字的話,
那麼只看雙方的宗教緣份就可以了,何必溝通?
如果一個宗教認為智慧不足恃,
那麼在這個宗教裡「沒有智慧的愛」會是甚麼一回事?
是否只是看信徒的行為表現,
看他們是否遵循規則就可以?
何必說理?何必傳道?
何必理會規則中是否有矛盾?
何必因為多了愚夫愚婦的信徒而沾沾自喜?

如果我們認為宗教不應該擺脫世俗,
傳教的人也要吃飯、嫁娶、生兒育女,
要拉攏政客做教徒來保障宗教的存亡,
而歧視寡婦的兩個銅錢是正常不過的行為,
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擁抱宗教機構,放棄擁抱宗教精神?
如果我們認為人是由神創造,
而且是神比較滿意的挪亞的後代,
所以都是經過洪水毀滅的篩選,算是人類中的精英。
當我們發現「虛偽」竟然是絕大部份人的普世價值,
那麼這就是神的思典。

The  only  thing  that  stops  God
from  sending  another  flood  is  that
the  first  one  was  useless.
( Nicholas Chamfort )

如果說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創造出來的,
那麼神怎可能沒有虛偽、忿怒、貪慾、殺戮?
我們只要左手擁抱神,右腳和虛偽跳舞,
就可以使自己的生命活得更好、更開心!
者多年來發現不少所謂虔誠的教徒,
絕對可以貶抑宗教精神,
可以放寬「真「和「誠」,可以要仁慈不要智慧,
但卻不能夠沒有宗教機構內的弟兄姊妹!

人畢竟是群居的動物而並非喜愛思考的動物。

Man  is  a  god  in  ruins.
( Ralph Waldo Emerson )

在高層次的心靈課題上,這個世界有兩種思維,
一種是為了仁慈,可以故意忽視部份真理」,
因為部份真理令人覺得痛苦,
所以在仁慈和真理之間必須找出一個平衡點,
對於不中聽的批判,不妨左耳入右耳出。
Kindness  unites  people,
especially  those  of  our  belief  system.

如果我們見到有虔誠的教徒跳樓自殺,
我們會認為「萬有引力」不存在嗎?
我們會認為「萬有引力」不仁慈嗎?
我們會認為神應該在剎那間改變「萬有引力」嗎?
我們會認為神不應該改變「萬有引力」,
但應該用其他方法拯救他嗎?
如果我們認為神就是真理,
那麼為何「萬有引力」不是神的一部份?
或者這位虔誠的教徒並非自殺,
而是遭逢交通意外或天災,
我們會認為由於神愛他,今天就想見到他,
所以安排了這位虔誠的教徒遭逢意外嗎?
那麼,我們應該替這位虔誠的教徒高興嗎?
我們應該羡慕這位虔誠的教徒嗎?

而另一種則是為了仁慈,必須正視所有真理」,
因為真理本來就不會理會仁慈,
它們本來就屬於不同的世界。
所有錯的思想和概念遲早都會產生害處,
而且不少看似高尚的言語和行為,一旦擁抱虛偽,
往往是掩蓋在仁慈面具之下的罪惡。

We  do  the  world  a  great  service  by
telling  the  truth  even  if  truth  hurts.
Kindness  to  evil,  falsehood  and  hypocrisy
is  evil  itself.

No  vice  exists  which  does  not  pretend
to  be  more  or  less  like  some  virtue
and  which  does  not  take  advantage  of
this  assumed  resemblance.
( La  Bruyere,  Characters,  1688 )

如果一位教徒相信有神存在,
但卻樂意扭曲神的道,那麼只有兩種可能:
1.  他「相信」這世界有幾種並行不悖的道存在,
神的道只不過是其中一種,而魔鬼的道也是其中一種,
所以他左右逢源:
既擁抱神,又擁抱魔鬼,既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他認為「識時務者」就是「得道之人」!
2.  他相信「虛偽」就是雅俗共賞的普世價值,
「虛偽」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真理,往往是隱蔽的!
聖經舊約中的《約伯記》就清晰地表達了神和魔鬼的博弈
──心靈和宗教精神上的博弈!
神同意魔鬼去測試神的僕人約伯的忠心,
一點都沒有持有「信念」的人那些一廂情願的虛偽!
雖然約伯成為了實驗室裡的白老鼠,
但亦表明神對批判精神、對真和誠的重視,
同時亦證明了神並非「全知」!
由於「宗教精神」裡的「愛」重視給予對方抉擇的自由,
所以必然是在一種不能全知情況之下所作的賭博。
假設人類真的是由神所創造的,又假設神就是愛和智慧,
那麼神一定會給予人自由意志,不會讓人類成為木偶,
不會信祂的就自己來控制,不信祂的就讓魔鬼來控制。
如此何來生命的意義、抉擇和隨之而來的責任?
由於神就是愛和智慧,所以才會出現對人類的「失望」,
才會有挪亞方舟的毀滅事件,才會出現「神的進化」,
才會容忍繼續「失信」,才會出現繼續「原諒」。
凡是真心接受了神,一生堅持保守自己的心的人,
才有可能接近神,累積「愛和智慧」,
有了「愛和智慧」才會有「信」、才會有「望」,
所以神的「愛」和神的「全知」必然互相矛盾

如果一位具備「宗教精神」的人毫不介意
「真理和神聖的東西將會如何判斷自己」,
卻介意朋友和弟兄姊妹如何判斷他,
那麼他豈非自打嘴巴、自相矛盾?
那麼究竟是道路、真理、屬靈的生命重要,
還是朋友和弟兄姊妹重要?
由於「宗教精神」重視「真」和「誠」,
所以具備「宗教精神」的人甚至認為
Only  true  prophets  dare  to  tell  the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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