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目的是生殖]
舊約聖經對「性」的看法,主要是放在「繁殖後代」之上。
而男人的生殖器官只不過是一件「衍生工具」,
所以自慰、體外射精,罪該至死。
現代人用避孕藥、避孕套及子宮環,亦同樣罪該至死。
「性的目的是生殖」這個價值觀衍生出六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1. 教徒是否可以虛偽?
2. 教徒是否可以欺騙神?
3. 虛偽或者欺騙神的信徒是否應該逐出教會?
4. 我們是否應該讓宗教的價值觀念強加於非信徒身上?
5. 教徒的子女夭折是否因為神眼中看為惡?
6. 教徒是否應該重視長子和不重視女兒?
創世記三十八章紀錄了一個「猶大與他瑪的故事」
The Story of Judah and Tamar,
除了說明神如何對付出賣約瑟的猶大之外,
亦表明了「性的目的是生殖」這個價值觀。
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
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
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
就娶他為妻,與他同房,
他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
他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
他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
他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
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
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
向他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
免得給他哥哥留後。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
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
等我兒子示拉長大。
他瑪就回去,住在他父親家裡。
過了許久,書亞的女兒猶大的妻子死了。
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
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
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
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他為妻,
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
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因為他蒙著臉。
猶大就轉到他那裡去,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
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
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
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
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 [pledge] 嗎?
他說:我給你什麼當頭呢?
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
猶大就給了他,與他同寢,他就從猶大懷了孕。
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
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他,
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
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
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他,
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
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他。
任憑他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
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
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
猶大說:拉出他來,把他燒了!
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他公公,
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
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
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
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
他瑪將要生產,不料他腹裡是一對雙生。
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
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
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
收生婆說:你為什麼搶著來呢?
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
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創世記 38:1-30》
參考:
郭秀娟《她比我更有義──以文學法解讀創世記三十八章》
http://galilee.campus.org.tw/She%20is%20more%20righteous.html
「猶大與他瑪的故事」告訴我們:
除了亂倫根本不是問題之外,
如果我們問一位道貌岸然的基督徒是否需要召妓,
如果他不想的話,
而他又明白手淫會遺精在地而不在陰道之內,罪該至死,
那麼他的回答應該是:「我沒有生殖的需要」。
至於為甚麼一個沒有生殖需要的人會有性需要,
這是天主教徒和基督徒需要解決的問題。
Jewish sexual morality is the morality of herdsmen
anxious to increase the number of their flocks and
children. Its chief and overriding aim is reproduction.
Therefore, although a man can easily divorce his wife,
or take concubines, to ensure that he has offspring,
he must not do anything that misdirects his seed
from reproductive uses. Oral sex, homosexuality,
and masturbation were thus rendered abominations.
Onan, remember, was struck dead by God for not
placing his seed in his dead brother’s wife’s womb.
( A. C. Grayling, The Reason of Things, p. 49 )
很多人都討厭空談理論,重視行動。
聖經一向要求某些神揀選了的人生養眾多,遍佈大地,
這些人一旦蒙神祝福,當然需要「做」得多,
以增加了下一代的出生率,
他們的後代自然會遺傳有鹹濕的基因,
所以基督徒是否鹹濕和道德無關,而且從來都不是問題的關鍵。
況且我們不會忘記聖經中智慧勝過萬人的所羅門王,
有妃七百、有嬪三百。
In Blibical times, a man could have as many
wives as he could afford. Just like today.
( Abigail Van Buren )
Solomon, who was one of the Deity’s favorites,
had a copulation cabinet composed of seven
hundred wives and three hundred concubines.
To save his life he could not have kept two of
these young creatures satisfactorily refreshed,
even if he had fifteen experts to help him.
Necessarily almost the entire thousand had to
go hungry for years and years on a stretch.
Conceive of a man hardhearted enough to look
daily upon all that suffering and not be moved
to mitigate it.
( Mark Twain )
網絡上有一首警世詩,和「做」的哲學有關,
是行動派的座右銘:
做男人就係要做!要做時馬上做!
不會做?學做!學會做,快做!
做錯了?更正做!做不妥?練習做!做不好?改良做!
貧窮當然要做,富有也要做。
不要因困難而不做,不要因怕羞而不做。
由困難做到容易,由快樂做到辛苦,再由辛苦做到快樂。
從頭做到尾,由前做到後。從小做到大,再從大做到小。
從年輕做到年老。越做越起勁,越做越進步。
直到一天不能做,功德完滿不用做。
照人類卑微的智慧去推測,
歷史上出現「以生殖為目的的性行為」有幾個可能:
1. 平均死亡年齡比較早。
2. 社會或部落的死亡率高。
3. 社會或部落的生殖能力弱。
如果生殖能力弱,即使「做得勤奮」也沒有用。
從聖經中《創世記》第五章的數據來看,
亞當的後代最年輕的也要到六十五歲才有兒子,
而挪亞在五百歲之後還有生殖能力。
生殖能力和年齡的關係,在聖經中一向是一個謎!
做得多,生養眾多,有信心神會照顧自己的子孫,
當然是「開心快樂人」。
所以不少虔誠的教徒性交時不會採取任何避孕措施,
而且男方在射精或女方達到高潮的一剎那,
一定會稱呼神的名字:
God, Oh my God, Bless the Lord.
如果教徒根本不想生養眾多,
或者不能夠肯定神會否讓自己百子千孫,
那麼要做一個虔誠的教徒,只能夠告訴自己少做為上策,
一旦要做時亦必須欺騙自己:用避孕套亦算是體內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