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呂家恂《八字發微》第一部 (韜略) p.148
陽男,1946 丙戌年十月十五日丑時。
時日月年
己丙戊丙
丑戌戌戌
作者所提供的資料如下:
1981 辛酉,三十六歲,父親病故。
1982 壬戌,三十七歲,母親猝亡。
作者之評斷如下:
「此造初看,從兒無疑。然生於立冬當日四時前,
水木進氣,又年干透出丙火比肩幫身,故不能從也。
歲運最忌土金,水亦不宜。」
[丑時兩個盤]
丑時只有兩個命盤,天盤和人盤,因為地盤和人盤同盤。
先看天盤,
命造在三十六歲及三十七歲時,置身辛丑大限,
大限父母宮武曲天相火星在寅宮,
天相兩重「財蔭夾印」(原局天同化祿及大限巨門化祿),
宮氣「臨官」,
但火星被大限擎羊及原局之擎羊沖起,
所以「火曲羊武」成格 (大限文曲在寅宮),
不但在大限父母宮,亦在原局的財帛宮 (父母的疾厄宮)。
再看人盤,
命造在三十六歲及三十七歲時,置身辛卯大限,
大限父母宮紫微天相陀羅鈴星在辰宮,
天相「財權蔭相夾」,宮氣「墓」,
1.「鈴昌陀武」成格 (大限文昌在子宮),
不但在大限父母宮,亦在原局的財帛宮 (父母的疾厄宮)。
2. 陀羅鈴星雖然被大限陀羅沖起,
但陀羅鈴星互相抵消了部份的凶焰。
丑時這兩個盤,「天盤」和「地、人盤」,
在大限之中,大限父母宮和原局財帛宮都有惡格出現,
而辛酉及壬戌流年,當然沖起這些惡格,
但誰能判斷父母之死劫出現在大限之中,
就等待流年來引爆?
是否可以將責任全部放在大限及流年之上?
還是只能夠說此限父母有災厄,
而這兩個流年又比較凶險?
我們當然可以單憑大限和流年的星象
來確立紫微斗數的推論。
但切記術數研究人員要注意的守則,
就是不要在一個例子之中用一種邏輯推理,
在另一個例子之中又用另一種邏輯推理,
而這兩種推理的方法是互相矛盾的。
筆者的信仰是「對自己的誠實就是對學術的尊重」,
我絕對不會容許自己的左手打自己的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