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哲學的角度來看,「信」是一個不甚清晰的概念,
涉及哲學中「知識論」epistemology 的範疇,
因為「信」既可以是「迷信」superstition,
可以是「信念」belief,可以是「信仰」faith,
也可以是「信心」confidence,也可以是「信賴」trust!
所以當我們聽到別人用上「信」這個概念時,
我們就需要判斷他究竟是在用那一個概念。
Trust is the glue of life.
It’s the most essential ingredient
in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It’s the foundational principle
that holds all relationships.
( Stephen Covey )
信心和信賴,可以來自「迷信」,可以來自「信念」,
也可以來自修行者內心深處經過長期建設的「信仰」。
這三種信心和信賴的根源既可以得到相同的結果,
但結果亦可以出現天壤之別。
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繼續追問:
1. 「信」是指對宗教信念的信任嗎?
2. 「信」是指對思考方法的信任嗎?
3. 「信」是指對專家的信任嗎?信任程度是多少?
4. 「信」是指對制度的信任嗎?信任程度是多少?
5. 「信」是指對「道/真理/智慧」的信任嗎?
6. 「信」是指對建設屬於個人的信仰有信心嗎?
[信念、信仰]
文明要有進步,就必須不斷努力地成長,
慢慢地擺脫「迷信」superstition,
或者從「迷信」裡進化出「信念」belief,
甚至擁抱懷疑和批判的精神,發展出「信仰」faith。
簡單地說,「信念」belief 包括了一切我們相信的東西。
迷信的人一般只有低層次的思考能力,
擁有信念的人則至少要有中層次的思考能力。
「信念」belief 和「迷信」superstition 的分別,
在於「信念」需要有較強的求真精神和判斷能力。
由於人類的知識和智慧其實都依然微不足道,
許多「暫時難以解釋」的概念、現象和事情,
只能夠靠「信念」belief 來解釋,
所以「信念」belief 是必須的,
但人類亦必須明白「信念」也可能是暫時的。
If we believe in nothing,
if nothing has any meaning and
if we can affirm no values whatsoever,
then everything is possible
and nothing has any importance.
( Albert Camus, The Rebel: An Essay on Man in Revolt )
無論東西方的文明,都相信有「道」的存在。
然而東西方文明在科學的發展上卻出現極大的差異,
筆者認為原因有三,其中第二點和宗教及信念有關:
1. 西方將自然界的道和人類社會的道分開來研究。
2. 基督教文化令西方相信人類有能力理解自然界的道。
3. 西方將資本主義的貪婪和侵略,結合自然界的道來發展。
One cannot order one’s life
without a set of beliefs of some kind.
But the intellectually honest man must recognize
the utterly provisional nature of his beliefs.
( J.B.S. Haldane, The Inequality of Man and Other Essays, 1932 )
在英語著作之中,「信念」和「信仰」常常會混淆在一起應用,
但為了澄清概念,筆者一定將二者分開,
因為「信念」有選擇的自由,而「信仰」就不容易有高的自由度。
人類已經步入科學時代,一早就應該將這兩個概念分辨清楚,
否則部份只是持有「信念」的人,用各式各樣的方法,
會將自己的「信念」強加在別人的身上。
Usually superstitions can be disproved in time,
but there exist a certain belief that cannot be
proved or disproved because it is not even a
scientific “hypothesis” and so empirical evidence
neither support nor deny its validity.
It is accepted on pragmatic grounds alone.
That’s why George Bernard Shaw
regarded belief as literally a matter of taste.
( Jason Ling )
「大非易辨;似是之非難辨。」 (清。曾國藩)
We live in a world where unfortunately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true and false appears to become increasingly
blurred by manipulation of facts, by exploitation of
uncritical minds, and by the pollution of the language.
( Arne Tiselius )
由於一般人喜歡接受他們覺得愉快,
或者令他們覺得恐懼的思想,
不敢違背大多數人接受的「迷信」和「信念」,
又崇拜名氣、財富和權力,
樂於接受互相矛盾的概念,視之為他們的「信念」,
所以不少「信念」的基礎極為薄弱,
一旦有新的證據出現,不少「信念」就立即變成了「迷信」。
這就是為甚麼許多堅持「信念」的人,泥足深陷,
成為了「希望的囚犯」prisoner of hope,
因為他們的「信念」沒有堅實的基礎,模稜兩可,
常常需要自圓其說。
What can be asserted without proof
can be dismissed without proof.
( Christopher Hitchens )
可惜的是有思考能力分辨真假混合概念的人並不多,
而保守、戀舊、假謙卑和在群體中騎虎難下的人卻很多!
It is easier to get into something
than to get out of it.
( Donald Rumsfeld )
有思考能力的人會為「信仰」而作戰,
只有思考能力不足的人才會為「信念」而死。
And the attitude of faith is the very opposite
of clinging to belief, of holding on.
( Alan Watts )
I would never die for my beliefs
because I might be wrong.
( Bertrand Russell )
不少人的宗教信念基礎,尤其薄弱。
最明顯的現象,就是他們拒絕批判自己的宗教信念。
幸好這些人明白他們所擁有的其實只不過是「信念」,
所以在危急關頭時往往會拒絕為「信念」犧牲。
Scott Adams 的《 God’s Debris : A Thought Experiment 》一書,
其中第七章 [Genuine Belief] 對這個現象有非常精采的描述。
Scott Adams 所說的 Genuine Belief 才有資格稱為「信仰」 Faith。
參考:《 God’s Debris : A Thought Experiment 》
無論是「信念」還是「信仰」,都能夠令人自律,
但由於不少具備「信念」的人同時擁抱「虛偽」,
所以從「信念」而產生的自律,往往非驢非馬,笑話百出。
舉例言之,
有「信仰」的人明白所謂「最緊要開心」只是一種「信念」,
開心不但因人而異,而且必須考慮開心的條件及代價。
有「信仰」的人明白所謂「明天會更好」亦只是一種「信念」,
條件當然和世道人心,社會制度有關。
如果堅持封閉腦袋,拒絕思考,拒絕懷疑的精神,拒絕接受批判,
我們的「信念」就立即變成了「迷信」!
But the attitude of faith is to let go,
and become open to truth,
whatever it might turn out to be.
( Alan Watts )
喜歡思考的年青人,在十五、六歲左右時最重要的認知,
就是必須明白一個人是否「好人」,
和他的「信念基礎」是否堅實,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一個「好人」隨時會在幾個星期之內變成一個「壞人」!
接受過嚴謹思考訓練的人,必然重視真理,
所以不以人廢言,會將一個人和他的思想分開來判斷,
而且「既對事,也對人」,因為事是由人去做的,
而且事在人為,所以人和事會互相反映!
只有思考能力不濟的人或者另有企圖的政客,
才會說出「對事不對人」這種愚蠢的概念。
我們會尊敬很多人格高尚的人,
我們可以尊敬他們部份的思想,
但我們不需要尊敬他們所有的思想,
甚至我們應該批判他們故意容許的曖昧概念,
尤其是那部份會為禍社會的思想!
否則如何為天地立心?如何替萬世開太平?
其次重要的認知比較深奧──但不妨先聽為敬──
就是那些還未曾回歸心靈,沒有努力建設個人信仰的人,
往往會欠缺自知之明,過度自信,自掘墳墓。
一旦過了五十歲,只有信念的人的思想就會變得僵化,
完全經不起考驗,於是這種人就開始討厭別人的批判,
討厭懷疑和批判的精神,斷然拒絕去蕪存菁的思想,
討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中國傳統精神,
甚至討厭科學,愚蠢指數每天下降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