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的目的]
首先,辯論這個行為本身假設了真理的存在。
真理就是「人、事、物的本質」,
而辯論的目的就是追求真理。
其次,辯論這個行為亦假設了真理是可以接近的;
當我們集合了一群熱愛真理的人在一起辯論,
「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否則何須辯論?
只需要參加演藝訓練,學習說話的藝術,
不就可以了嗎?
Where there is much desire to learn,
there of necessity will be much arguing,
many opinions; for opinion in good men
is but knowledge in the making.
( Milton )
西方精神文明一早明白,
不論是科學、哲學、政治,還是宗教,
沒有聰明人之間的辯論,就難以有大進步。
It is good to rub and polish our brain
against that of others.
( Michel de Montaigne )
If you put enough smart people together
in one space, good things happen.
( Erik Hersman )
辯論這個行為本身亦假設了對愚昧的歧視。
即使口裡說喜歡真理的人都未必是誠實的人,
因為鍥而不捨地追求真理,很容易令這些人恐懼。
一般愚夫愚婦,當然更加會對真理產生恐懼。
We can easily forgive a child
who is afraid of the dark;
the real tragedy of life is
when men are afraid of the light.
( source unknown )
其實香港大部份的中學,
從來都沒有「辯論」和「辯論比賽」這回事,
因為我們改變了「辯論」的目的,或者應該說,
我們已經喪失了「辯論」的崇高目標。
在大部份「教書工作者」的手裡,
辯論的目的可以不再是追求真理,
而是追求辯論的技巧、口才和勝利!
贏就是硬道理!勝利就是一切!
於是辯論的目的就不再是「意圖迫近真理」!
但想不到「教育工作者」亦沒有投訴,
各位認為奇怪不奇怪?
香港的「教育工作者」到那裡去了?
一場辯論之中,
不能夠只是同意或者反對另一方的說法,
而是需要列舉同意或者反對的原因和證據,
更加要指出對方思考上的謬誤。
如果一場辯論之中,由於辯題不准辯,
上面建設了七寶樓臺,下面卻是短椿,
而辯論雙方都沒有根源思考的訓練,
那麼這個七寶樓臺的建築物可以持久嗎?
我們是否可以安慰自己:
一來七寶樓臺並非空中樓閣,
二來地震不容易發生,
即使下面是短椿,七寶樓臺依然穩穩當當。
人無百歲命,何需常懷千歲憂!
關於一個重大和複雜的課題,
如果一場辯論沒有提供延伸的辯論,
沒有第二集、第三集、第四集……
那麼就是違背了追求真理的精神。
所以辯論的第三個目的,
就是一個重大和複雜的辯題,
在一方認為還未能暫時完結之前,
絕對不能夠半途而廢。
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的「接生婦」midwife 角色,
就是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尋根究柢,鍥而不捨,
直到抵達有思考能力的人當時的極限,才暫時停止。
[台上裁判、台下評判]
辯論本應是訓練思考的最佳方法之一,
但一般中學沒有蘇格拉底方式的辯論,
亦不懂得一個辯論比賽之中,
除了「台下評判」之外,還需要有「台上裁判」。
如果有「台上裁判」,一旦對方涉及人身攻擊,
將辯論貶值,「台上裁判」就可以立即制止,
並且向這位參與者即扣三分。
如果有「台上裁判」和「台下評判」,
一旦對方打茅波,用上「語言偽術」,
1. 如果不被這一方發覺的話,
「台下評判」有責任立即扣打茅波的一方兩分。
2. 如果被這一方發覺並提出的話,
「台上裁判」除了即扣打茅波的一方兩分之外,
亦給發覺的一方加兩分。
有了台上裁判和台下評判,
沒有人可以辯輸了依然賴死在平台上,
當然如果認為自己有道理,只是暫時失利的話,
輸了下台之後依然可以文書上訴,甚至反敗為勝。
如果沒有台上裁判和台下評判,
所謂「真理是越辯越明的」有時只不過是一個口號。
用一個誇張的譬喻,
「台上裁判」有如原訟法庭裡的法官,
「台下評判」有如香港的審法院和上訴法院的法官。
一個辯論比賽一旦有了「台上裁判」和「台下評判」,
而且確立為制度之後,就成為一個「批判平台」。
「批判平台」的主要目的不是定輸贏,
而是希望能夠一步一步地慢慢迫近真理。
辯論比賽常常出現的死結是當雙方都不完全對,
但各持有百分之三、四十的道理,
就容易分別指責對方「不理性」,輸了亦不會服氣。
有了「批判平台」之後,這種現象就不容易出現。
We are too much accustomed
to attribute to a single cause
that which is the product of several,
and the majority of our controversies
come from that.
( Marcus Aurelius )
要求有「台下評判」也許有點過份,
因為一般中學未必有這樣的資源。
但為甚麼連一些明白「辯論」的目的,
具備「真才實學」的「台上裁判」也沒有?
難道香港真的如此缺乏人才嗎?
由於沒有「台上裁判」這個制度,
一般香港中學校園裡及學校之間的辯論,
所以常常出現各有各講的現象。
這一方轉換了話題,被對方指出,
這一方竟然可以不理,繼續講人自講;
這一方語意不清、概念模糊、比喻不當、偷換概念,
被對方指出,這一方竟然可以不理,繼續厚著面皮撐下去;
完全是因為沒有「台上裁判」!
而且香港中學裡的辯論比賽,
不懂得向拳賽學習甚麼叫做「擊倒」KO,
簡直浪費了辯論的功效,侮辱了辯論的精神。
One of the first businesses of a sensible man
is to know when he is beaten,
and to leave off fighting at once.
( Samuel Butl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