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擁戴批判精神的人來說,
兩位或以上熱愛真理的人互相批判,是一起進步的好方法。
It is good to rub and polish our brain
against that of others.
( Michel de Montaigne )
Where there is much desire to learn,
there of necessity will be much arguing, many opinions;
for opinion in good men is but knowledge in the making.
( Milton )
A rationalist is simply someone for whom
it is more important to learn than to be proved right;
someone who is willing to learn from others ─
not by simply taking over another’s opinions,
but by gladly allowing others to criticize his ideas
and by gladly criticizing the ideas of others.
( Karl Popper )
熱愛真理的人在真理面前一定謙虛,
既明白大部份人是軟弱的,亦明白矢志修行的人是進步的;
熱愛真理的人達到某一級數之後,
自然會明白「愛」和「智慧」是一個銅錢的兩面,
所以互相批判根本不會造成感情上的創傷。
當修行再上一層樓,達到某一程度之後,
有能力批判自己的人就會越來越少,
所以修行者必須擁有自我批判的能力,
並且從高層次的敵人中尋找有能力批判自己的人。
其實任何兩個人相處,不考慮性別,最有意義的人際關係只有兩種:
一種是愛,
而另一種就是彼此令到雙方都變得更加優秀!
我們一向誤以為第二種有意義的人際關係並不存在,
因為我們有一個錯誤的認知,
就是彼此相愛的弟兄姊妹,沒有可能彼此批判!
很少人明白這個道理:
就是一般人際關係,要在和諧之中才可以穩定發展,
但人類的思考,
卻要在互相批判這種表面上看來並不和諧的過程之中,
才可以有進步,才可以迫近真理,
才可以發展出精神文明,才可以產生信心和希望!
至於一般世俗的人,一般愛面子多於愛真理的人,
他們的座右銘就是:
你不要 (批判、批評) 我,我也不 (批判、批評) 你,
大家和和氣氣,不是很好嗎?
和諧的人際關係與及和諧的社會,不就是這樣締造出來的嗎?
所以熱愛真理的人達到某一級數之後,
其實需要「歧視」那些智慧中下而又不肯再求進步的人,
因為如果熱愛真理的人用「平等心」去和這些人相處,
一定會浪費唇舌兼自討沒趣。
這個吊詭就是:
當我們被迫和這些人相處的時候,為了要愛護自己,
既要視對方為平等的人,欣賞他的個人其他方面,
亦要隨時準備默不作聲地歧視這位正常人的弱智!
畢竟,「正常、弱智而又自以為聰明」的人多不勝數。
當然,如果對方真的是一位需要匡智的弱智人士,
我們絕對不會歧視他的弱智。
Don’t trust people
who is afraid of critical thinking
and yet tell you, ‘I love truth’.
( Jason Ling )
虛偽的勵志人士往往會教導我們「愛眾生」,
但不會告訴我們「愛眾生」不等如「愛眾生的思想」!
「以平等心和人相處」其實是一個有點複雜的課題,
視乎在那一方面的平等,
亦視乎雙方的治學態度和價值觀的差距。
我們可以接納一個人,但並不表示我們要同時接納他的思想。
從這個角度來看,
我們就可以明白誠實的莎士比亞為甚麼這樣說:
Love all, trust a few, do wrong to none.
( William Shakespeare )
這不就是中國人所說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嗎?
但其實莎士比亞加多了一樣「 love all 」,
並且向我們提供了更進一步的兩個想法:
1. There is no unconditional trust.
2. Trust is not an ingredient of love.
那麼我們能否讓莎士比亞這兩個想法,
和 Carl Rogers 的 unconditional love 和平共存呢?
這種所謂一視同仁,無條件的愛是否罔顧人性呢?
鼓吹無條件的愛又是否一種洗腦或者欺騙的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