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庭和小家庭]
筆者認為家庭和婚姻絕對是兩回事,
因為家庭可大可小,
可以有血緣關係,可以沒有血緣關係。
香港保良局可以視為一個大家庭;
教會、和尚寺、修道院…都可以視為一個大家庭;
邪教、黑社會、黨派…亦可以視為一個大家庭。
家庭,其實只有好與壞之分。
家庭的好與壞,只取決於愛、責任和照顧能力。
也許可以這樣說:好的家庭才可以稱為家庭!
聖經裡的耶穌基督就是想組織一個大家庭: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
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14:26》
而這個大家庭是以愛心來建立: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翰福音 13:34-35》
在未有婚姻制度之前的社會裡,
如果有家庭這個概念的話,家庭的組成,
其實只需要在兩個必要的條件之中至少選擇其中一個:
1. 血緣的關係,
2. 感情的關係。
一旦有血緣的關係,就必然涉及父母的遺傳,
甚至涉及來自屢世的輪迴和業力。
There are many qualities and traits that
I consciously or unconsciously imbibed
from my parents.
換句話說,在未有婚姻制度之前的社會裡,
家庭中成員即使沒有血緣的關係,也可以組織家庭。
收容逝世朋友的子女或戰亂中的孤兒,
就是替兒童提供一個家庭。
有不少善心人喜歡照顧流浪或被遺棄的動物,
其實他們也是在組織家庭。
不少人覺得人心險惡,寧願和一群動物一起生活,
我們可以說他們沒有家庭嗎?
優質的大家庭絕對是未來文明社會的需要,
因為能夠解決劣等小家庭的種種問題。
小家庭不容易美滿,
經過嚴格組織的大家庭,美滿的可能性必然較高,
可以成為年青人在暴風雨中的避風港。
然而在優質的大家庭裡,
虛偽會受到監管,浪費會受到監管,
沒有公德的行為會受到監管,
教育和環境保護會受到重視,
低層次的人類絕對不會喜歡。
現存的不少大家庭裡,由於虛偽並未受到監管,
所以離開優質的定義甚遠。
美滿的家庭之所以重要,
是因為這個世界不一定需要你的存在,
隨時會有人可以彌補你的空缺。
但是在美滿的家庭之中,一定會有人需要你的存在,
你的空缺是沒有人可以彌補的。
這個需要對絕大部份人提供了最佳的生存意義,
可以減少不少自殺的悲劇。
而且優質的大家庭可以提供足夠的 role models,
各式各樣的家長讓兒童選擇,對兒童是一件好事。
在劣質的社會,優質的大家庭尤其重要,
因為優質的大家庭根本就是「教育」的一部份,
如果一個社會重視「教育」[不是教書],
應該放多一些資源去組織優質的大家庭。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
優秀的大學也不是一天建成的,
優質的大家庭也不是可以一天建成的,
是時候我們應該開始去思考這個課題。
如果社會上有很多優質的大家庭,
不但可以滋潤小家庭,
而且一個人可以置身於多個不同的大家庭之中,
正如一個人可以加入多個不同的團體一樣。
照顧兒童,本來就是做父母最基本的責任,
當父母不肯負責時,立法也許只能做到一部份,
但愛去了那裡呢?
愛不能夠量度,愛不能夠立法。
如果「父母」和「子女」完全沒有血緣關係,
但有「父母」承擔起責任,
「父母」和「子女」之間又有愛的,
這又是否一個家庭呢?
人類可否接受他們是一個家庭呢?
筆者理想中的社會,除了宗教團體之外,
幾個沒有性關係,但有愛心、有能力的單身男女,
亦可以組織合法的大家庭,收容一些孤兒,
或者被虐待的兒童。
[這裡的孤兒是指由於各種原因被父母遺棄的兒童。]
問題只是,當社會上優質的大家庭多了的時候,
會否間接鼓勵了濫生和一些不負責任的父母。
Gordon Neufeld
Kids Need Us More Than Friends